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正式启动运作
经过紧张有序、扎实有效的筹备,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近日正式成立并将于6月20日起接受申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北京市文化局和市财政局发起设立,旨在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交流、培养艺术人才、推动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据北京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在艺术领域引入基金管理模式,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扶持艺术创作、推动文化交流传播、培养艺术人才,这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文件要求,立足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着力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创新实践。
一是适应艺术创作生产规律的客观需要。设立文化艺术基金,既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基金充分利用专家评审、项目评估等手段,更加符合艺术创作生产规律的要求,是艺术资助评审体制转型的具体举措。
二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基金申报打破体制界限,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资金资助。设立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有助于推动文化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文化科学管理水平,有助于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
三是首都文化创新实践的提升发展。近年来,为繁荣首都文艺舞台、扶持舞台艺术创作,市文化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创新方法,为基金的设立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去年,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建立了剧目排练中心、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抓好创作前端和演出终端“两头”,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研究设立文化艺术基金,积极转变艺术引导方式和财政投入方式,着力生成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为繁荣首都社会主义文艺营造更加良好的机制保障。
据了解,2016年度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立足公益性、体现导向性、增强示范性,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方向开展资助,主要聚焦舞台艺术创作,同时兼顾美术、音乐和其他领域。
“舞台艺术创作”重点资助突出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具体资助类型有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原创以及加工提高,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修改提高及宣传推广以及对年度内商业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剧目”、文华大奖等国家级重大奖项的舞台艺术作品进行配套奖励。2016年度,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重点关注以下题材的主题创作:一是“中国梦”题材。生动描绘实现中华民族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画卷,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展现人们追梦圆梦的壮志激情和不懈奋斗。二是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聚焦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2016年)、建党95周年(2016年)、建军90周年(2017)、改革开放40周年(2018)、建国70周年(201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优秀作品。三是现实生活题材。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首都的变迁故事,能够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四是青少年题材。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建设。五是传统文化与京味题材。凸显北京历史文脉、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反映古都风貌、文脉传承和区域特色。
“传播交流推广”重点资助体现时代精神、适应群众需求、符合传播规律,能够营造良好城市文化氛围的品牌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交流传播活动。资助具有高质量、高水准的演出季、艺术节、音乐节等品牌演艺活动,资助美术、书法等艺术门类的展览展示以及教育普及活动,资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北京文化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传播,对在一类国际艺术赛事中获得奖励的优秀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奖励。
“艺术人才培养”重点资助戏曲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以及围绕首都文化艺术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的专项人才培训。其中,青年艺术人才创作扶持项目可以由个人申报,资助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影响力、创作力、创新性的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项目支持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通过“一带二”的方式传授戏曲艺术精粹。专项人才培训项目主要资助围绕编剧、导演、制作人、作曲、表演、舞美设计、市场营销、剧院管理、舞台监督、文艺评论等急需紧缺文化人才开展的培训类项目以及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国际交流、著述创作、剧目联合创排、成果推介等平台类项目。
据了解,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建立了“理事会决策、专家委员会评审监督、基金管理中心实施”的三级管理模式。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基金运行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专家委员会为评审咨询部门,承担基金项目的咨询、评审和监督职能。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基金设立初期,主要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拨款,五年预计投入5亿元。2016年的基金总盘子为1亿元,考虑到基金今年刚开始启动,且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执行期较长,为保障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市财政年初批复5000万,后期根据支出情况再进行追加。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将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鼓励、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建设。
关于基金运行管理与监督,北京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实行决策、协调、执行、监督适当分设,通过专家评审、签订协议、分段资助、执行跟踪、结项验收、定期审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绩效考评等方式,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制度,建立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查找漏洞,保证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过程的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不断提高基金资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根据申报要求,符合申报项目要求的单位或机构、个人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公告。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渠道资助的申报主体,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同类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为期一个月。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文化热线”网站(http://www.bjwh.gov.cn),进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子页面,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需下载并打印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2016年7月25日前邮寄到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基金项目资助采取“资格认定、评审、审定”的三级评审制,突出导向性、示范性、专业性。项目申报结束后,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8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实行同行评审、双向匿名。9月,基金理事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及时公示、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基金将与获得立项的申报主体签约实施。
记者就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特点,申报注意事项等问题采访了相关嘉宾:
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最突出的特点有哪些?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由市财政资金发起设立,旨在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交流、培养艺术人才、推动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其突出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公益性、引导性、示范性。
公益性,即要把握“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着力支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把资助重点放在那些方向正确、艺术价值高,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有发展潜力但不能完全通过市场实现资金配置的项目上。
导向性,一方面,基金的项目资助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体现主流价值和正能量,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另一方面,基金作为政府引导性资金,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要充分利用首都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智力优势,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首都文化建设发展,激发全社会艺术创造活力。
示范性,北京作为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各项工作都具有示范性。因此,基金的项目资助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严要求,宁缺毋滥,坚持“出类拔萃”,重点资助具有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才能提高申报成功率呢?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一个公开公正、择优竞争的平台,只有那些有基础、有潜力、有特色、有优势、有前景的申报项目,才能经过项目审核、初评复评、理事会审定、公示公告等诸多环节,取得立项资格。从国家艺术基金的经验来看,2014年的立项率是9.5%,2015年是16%。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高水准的演出团体和演艺经纪机构众多,专家评审把关严格,因此,需要申报主体早谋划、早启动,全面参与、积极竞争,全身心投入到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中去,才可能有所斩获。
一是紧扣年度关注重点策划项目。要仔细研读申报公告,明确申报条件和要求,要紧扣基金年度关注重点,例如 “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带一路”等重大题材和纪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做好选题策划,要避免表面化、概念化地理解主题,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
二是突出申报项目特点特色。要切实加强项目论证,充分发掘各自优势和特色,突出个性与特点,注意阐述好申报项目的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阐述好申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如申报主体在完成该项目方面的软硬件条件,相较于其它同类申报项目的比较优势等。
三是注重细节,做好文本准备和项目答辩工作。首先,基金管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大家不要因为漏填、错填而失去申报资格。其次,初审环节是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网络评审,申报项目的导向是否正确、质量是否上乘以及是否具有可行性,都是由文本的形式来呈现。因此,要重视项目文本准备工作,避免同质化、一般化、公文化、公式化。第三,复评环节将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答辩。要做足准备,提高项目答辩的能力,准确清晰、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的特点和前景,获得专家评委的肯定与支持。
三、基金如何对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监督考核以及结项验收?
获得立项资助不容易,实施项目更艰难。推动项目实施、推出精品力作,才是基金资助的主要工作、主要目标。对于项目主体来说,要把立项资助看成沉甸甸的责任,应该迅速投入项目实施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地推动项目实施。对于基金管理中心来说,绝不会一评了之、撒手不管,而是要更加重视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内容导向和艺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细化项目资助协议书,明确项目执行时间、成果展现形式、结项验收标准等。二是强加执行过程的监管,通过集中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点评、分析、把关,当面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依据项目中期检查是否通过、结项验收是否合格、是否达到监督专家认可等标准,分期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四是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在申报、实施、结项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违法和严重违规事项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关的艺术基金在项目结项验收中,出现了个别申报主体将项目整体转包给第三方的现象,这是严格禁止的。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同时是项目执行主体,一定是谁申报、谁实施、谁负责。因此,对于弄虚作假,借壳申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被列入黑名单,再次申报项目时将被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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