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出台新规促进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
新华社昆明2月2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林碧锋)云南省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通过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助学等方面进行帮扶,确保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根据意见,解困脱困工作对象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3类职工家庭。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依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符合建档条件的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
云南将把因病致困的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水平;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没有住房和居住危房的困难职工家庭落实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
此外,云南还将力促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倾斜,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原标题:云南出台新规促进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