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6人终生禁驾72人醉驾 交警曝光名单)
齐鲁网泰安3月4日讯(记者 王迅)3月3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泰安市新一批的终生禁驾名单以及2017年一、二月份查处的醉酒驾驶名单,其中6人终生禁驾,72人醉驾,同时还发布2个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希望引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警惕和注意。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撞伤人逃逸 拒不到案
2014年5月12日20时20分许,高某驾驶鲁09-219**号农用车沿泰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红庙加油站西侧时,将行人万某撞伤后,驾车逃离现场,行人万某伤情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同年6月,交警城东大队(原直属一大队)对高某肇事逃逸案立案侦查,高某一直外逃,拒不到案,同年7月,城东大队将高某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经过多方协调、工作后,专案组于2015年9月8日在省庄派出所将潜逃达一年四个月之久的网上逃犯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获。
经调查,高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肇事致人死亡 当场逃离
2014年10月29日22时30分许,齐某驾驶鲁JL05**号小型轿车沿泰山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泰山大街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前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张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齐某驾车离开现场,后到事故中队投案。
经调查,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泰安6人终生禁驾72人醉驾 交警曝光名单)